一、办理主体:
365bet体育在线总站婚姻登记处(社会事务处)
二、办理依据
1、《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
2、《婚姻登记条列》(2003年国务院令第387号);
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
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韩婚姻管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8〕9号)
三、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内地居民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均无配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双方半身免冠红底照片。
四、申报材料
1. 中国内地居民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应与本人目前婚姻状况一致,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不相符的,应到所管辖派出所更改);
(2)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一致);
(3)离婚当事人,应提供离婚证件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需同时提供初审判决生效证明;
(4)丧偶当事人,需提供丧偶证明。
2. 外国人、外籍华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3. 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华侨、出国人员(6个月以上)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5. 未建交国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五、是否收费
否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窗口初审---受理---审查---登记---颁证
八、咨询电话
0451-87110300
九、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窗口位置:一层109室
十、表格下载
1.结婚登记告知单(中文)
2.结婚登记告知单(英文)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文)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英文)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日文)
6.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韩文)
7.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越文)
附件下载:
1结婚登记告知单(中文).doc
2结婚登记告知单(英文).doc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文).doc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英文).doc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日文).doc
6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韩文).doc
7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越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