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民政局
二、办理依据
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
3.《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参务〔2013〕360号)
三、办理条件
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我市的退役士兵(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及双城区)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易地安置退役士兵。
四、申报材料
1.退出现役证
2.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3.复学证明
4.本人户口簿
五、是否收费
否
六、办理流程
1.安置部门接收退役士兵服役部队或省安置部门移交档案;
2.安置部门核实接收的档案材料;
3.安置部门依据接收的档案信息发布报到通知;
4.退役士兵在30日内持申报材料报到并填写登记卡。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0451-84682067
九、办理地点
哈尔滨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窗口(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122号)。